特定签证2
永住者
相关活动 | 被法务大臣批准永久居住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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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留时间 | 无期限 |
就业活动 | ◎ |
要点 | 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①品行善良;②拥有能够独立谋生的资产或技能;③必须满足该人的永久居住能为日本国创造利益的以上3个条件。 |
其他 | 在日本持续居住10年以上,10年中以就业资格或居住资格在留5年以上为条件。即使继续在留10年以上,如果不是以就业资格或居住资格而是以「留学生」的在留资格在留6年以上,也不能满足条件。 |
日本人配偶等
相关活动 | 日本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特别养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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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留时间 | 5年,3年,1年,6个月 |
就业活动 | ◎ |
要点 | 「现在和日本人有婚姻关系」是必要条件。不属于订婚、事实婚姻、离婚、死别的情况。同居等婚姻的实际情况,可以维持生计也很重要。 |
其他 | 日本人配偶和外国人(申请者)都没有工作的情况下,由于经济基础有问题,许可的可能性变低。 |
永住者配偶等
相关活动 | 永住者·特别永住者的配偶以及在日本出生并继续在留的孩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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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留时间 | 5年,3年,1年,6个月 |
就业活动 | ◎ |
要点 | ①配偶的情况下,伴随着婚姻的实际情况。伪装结婚是不被承认的。 |
其他 | 因为在留活动没有限制,也没有工作限制,所以可以自由工作,兼职,打工。也可以跳槽到其他行业。 |
定住者
相关活动 | 第3国定居难民、日裔第3代、抚养日本人亲生子女的外国人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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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留时间 | 在不超过5年、3年、1年、6个月或5年的范围内,法务大臣指定各个外国人的期间 |
就业活动 | ◎ |
要点 | 持配偶签证的外国人如果离婚的情况,可以申请定住者签证。召唤过来在外国出生的永久居民等外国孩子时,申请定住者签证。 |
其他 | 定居者签证根据各自的特殊情况进行审查,因此其判断标准不同。另外,申请所需的文件也不同,所以需要注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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